关于办理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
各位教职工:
根据《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)文件规定,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于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内完成。
一、线上申报
教职工自行手机下载“个人所得税”App,通过APP中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对个人情况进行查询和汇算清缴的操作。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《手机APP端操作流程》、相关问题见附件2《办税指引》。
二、现场汇缴
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为避免形成人员聚集,税务局安排我单位员工4月21日——5月15日办理,如需现场办理,请大家带齐相关资料,在此期间前往税务局柜面办理汇算清缴业务。
对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的操作问题,可咨询财务处。
联系人:嵇蓉静 联系电话:18651623311(微信同号)QQ群:851373182
附件1:《手机APP端操作流程》
个人所得税汇缴手机APP端操作流程.pptx
附件2:《办税指引》
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税指引.pdf
财务处
2020年4月10日